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
(财产评估(审计)委托书)
2015年丨1月2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施工合同,约定将告所有的位于别墅的装修工程发包给被告,被告包工包料后的价格为266万元,合同约定了承包方式,双方案情摘要工作、材料及设备供应、工期等条款.自入场施工以来,被告人员安排不到位,项目管理不专此,导致进度缓慢,后被告停工徼场.索要工程款,已构成违约.经监理单位检测,出现严重质量问题,无法验收,专请人员确定是否符合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.
材料
2、起诉状复印件
以上是由:
深圳业主与装修公司发生矛盾,装修质量有问题,必须装修鉴定
2019-06-20 LI
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
(财产评估(审计)委托书)
2015年丨1月2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施工合同,约定将告所有的位于别墅的装修工程发包给被告,被告包工包料后的价格为266万元,合同约定了承包方式,双方案情摘要工作、材料及设备供应、工期等条款.自入场施工以来,被告人员安排不到位,项目管理不专此,导致进度缓慢,后被告停工徼场.索要工程款,已构成违约.经监理单位检测,出现严重质量问题,无法验收,专请人员确定是否符合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.
材料
2、起诉状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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